关于开展2025年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的健康关爱,认真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健康体检机制,改善体检服务环境,提升体检服务质量,让教职工体检更加方便、实惠,更适合个性化的体检需求,经研究决定,对2025年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方式和体检机构
(一)团体检查
1.体检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体检康复保健中心
2.时间安排:6月1日至6月30日
3.报名要求:需在4月30日前通过所在单位分工会或工会小组报名,填写《宁夏大学教职工团体体检报名表》(附件1),由校工会统一安排具体体检时间。
(二)自由检查
1.体检机构:可选择以下指定医院或体检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含心脑血管医院)
宁夏中医研究院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银川市中医医院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
银川仁泰健康体检中心
宁夏颐阳医院健康体检中心
银川爱康卓悦综合门诊部
2.时间安排:7月1日至9月15日。
3.特殊情况:
3月31日前已完成体检的教职工需在4月30日前到校工会备案,备案完成后才可履行报销程序。
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确因工作需要进行体检的,需由教职工本人提前向校工会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体检。
二、体检人员范围
参加本次体检的人员为2025年3月31日统计的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含厅级、正高职称人员),具体名单以人力资源部提供为准。
三、体检标准
根据年龄划分为三个档次,具体标准如下:
年龄段 团体检查标准(元) 自由检查标准(元)
35岁及以下 800 800
36岁至45岁 1050 1000
46岁至60岁 1400 1350
注:团体检查项目详见附件2。
四、体检费支付与报销
(一)团体检查
费用由校工会与体检机构统一结算,教职工无需自行支付。
(二)自由检查
支付方式:教职工需先自费体检,费用可通过储蓄卡、信用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不可使用医保卡)。
(三)报销要求:
报销金额不超过本人体检费标准,超出部分自理。
体检发票需通过“完美校园”APP验证身份,且仅限本人体检费用(含必要的检查用药和材料费)。
胃肠镜、幽门螺杆菌检查相关费用可报销,门诊体检的中西药费、治疗费不予报销。
(四)报销流程:
9月15日前,教职工需将体检发票粘贴于学校经费报销单并签字,提交至本单位工会经办人。
各单位汇总后填写《宁夏大学教职工体检费报销统计汇总表》(附件3),于9月25日前报送校工会门建新老师处(德勤楼4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jx_001@nxu.edu.cn。
校工会审核后,由经办人按附件4流程完成线上报销投递,费用将打入教职工宁夏银行工资卡。
五、注意事项
(一) 各单位需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确保教职工按时完成体检。
(二)团体检查报名表、体检项目明细及报销流程详见附件。
(三)体检工作的组织情况将纳入年终基层工会考核评优内容。
附件: 1. 宁夏大学教职工团体体检报名表
2.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检康复保健中心团体体检方案
3. 宁夏大学2025年教职工体检费报销统计汇总表
4. 宁夏大学2025年教职工体检费投递报销流程
宁夏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