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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工会【2022】13号)

时间:2022-03-30 点击数:

各单位

为加强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做好教职工疾病预防工作,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体检机制,改善体检服务环境,让教职工体检更加方便、实惠,更适合个人的体检需求,经研究决定,学校2022年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2022年教职工体检人员(不含厅级、正高职称人员)为2022年3月30日统计的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以人事处提供的人员名单为准)。

二、体检标准:

根据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及年龄(以本年度实际年龄为准)差距,此次教职工体检标准仍然划分为三个年龄段:

1.35岁以下(含35岁)为第一个体检年龄段,体检费标准为800元。

2.36岁至45岁(含45岁)为第二个体检年龄段,体检费标准为1000元。

3.46岁至60岁为第三个体检年龄段,体检费标准为1350元。

三、体检方式:

按照划分的各年龄段体检费标准,由教职工在规定的体检时间段内自选医院、自定体检项目,先自费自行进行体检,然后统一报销。

四、医院选择规定:

除要求为银川市的三甲医院,包括:宁夏人民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含心脑血管医院)、宁夏中医研究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银川市中医院、银川市妇幼保健医院外,2022年继续增加2家专业体检机构:银川仁泰健康体检中心、宁夏颐阳医院健康体检中心(经考察:这2家医院专业性强、设备先进、环境优良、服务质量高,可为我校教职工及其亲属提供体检套餐优惠和自选体检项目市场价7-7.6的折扣,详情见附件1、2)。

五、体检时间:

2022年3月30日至9月15日。

六、体检费报销要求:

1.报销金额在个人体检费标准内据实报销。超出本人体检费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不足体检费标准部分实报实销。

2.体检费只能用于教职工本人(要求体检医院开具发票时通过手机“完美校园”APP照片验证教职工身份)身体检查及检查所须的体检用药和材料费用,其他人员的体检票据和体检以外的买药、治疗等发票均不予报销。

3.请教职工在9月15日前将本人的体检发票用学校的经费报销单统一规范粘贴并核算、签名,之后送交给本单位指定的报销经办人集中审核后上报。

4.请各单位的报销经办人认真填写“宁夏大学教职工体检费报销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并按报销年龄段分类统计核算好,由经办人签名、分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统一于9月26日前将粘贴好的体检发票和纸质统计表一式二份报校工会1408室门建新老师处审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mjx_001@nxu.edu.cn处。由校工会审核后,各单位经办人投递到计财处报销(具体程序见附件4),计财处审核报销后将体检费打入本人宁夏银行工资卡。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宣传,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按照上述要求做好2022年教职工的健康体检工作。此项工作的组织及审核报销情况将作为学校年终基层工会组织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之一。

附件:1. 银川仁泰健康体检中心服务方案

2.宁夏颐阳医院健康体检中心服务方案

3. 宁夏大学教职工体检费报销统计汇总表

4. 体检费投递报销程序

校工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