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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校二级工会“教职工之家”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调研、检查和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0-09-17 点击数: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按照学校第八届教代会和第九届工代会的安排部署,根据校工会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和《宁夏大学二级工会“教职工之家”考核评估办法》(见附件1),经研究决定,从9月14日至10月16日,对全校二级工会“教职工之家”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调研、检查和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对已建成的“教职工之家”(名单见附件2)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申请建立“教职工之家”的单位进行调研、考察。

(二)参照《宁夏大学工会组织管理办法》(见附件3),对各单位二级工会组织的建设情况、教代会和工代会的召开情况、工会干部的配备及履职情况进行调研、检查。

(三)对行政坐班人员工(课)间操的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检查。

二、时间安排

(一)9月14日至9月20日为各单位自查、自评阶段。请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按照《宁夏大学二级工会“教职工之家”考核评估办法》等工作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并填写、上报《宁夏大学二级工会“教职工之家”建设评估表》。

(二)9月21日至10月16日为现场实地调研、检查、考核阶段,具体方式为召开座谈会(参加人员为单位主管领导、工会干部、教职工代表等),查看工作资料、台账和场地、器材等。请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按照校工会确定的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4)做好准备工作。

三、人员安排

第一组:孙建军、臧春花、王志刚、基层工会主席2人

第二组:蒋志忠、马艳军、门建新、赵军莉、基层工会主席2人

第三组:王红枫、史丽娟、李永珍、基层工会主席2人

四、结果运用

(一)通过本次调研、检查和考核,将评选10个左右的“模范教职工之家”,向获得“模范教职工之家”称号的二级工会组织颁发牌匾,并给予一定的活动经费支持。

(二)本次调研、检查和考核情况以及后续的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年终评选“优秀基层工会组织”的重要依据。

请各分工会、工会小组高度重视,积极准备,认真自查,主动配合校工会做好本次调研、检查和考核工作。

 

附件:1.宁夏大学二级工会“教职工之家”考核评估办法

2.已建成的“教职工之家”名单

3.宁夏大学工会组织管理办法

4.调研、检查和考核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校工会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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