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宁夏大学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精神,经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小组集体讨论通过,以下同志符合(办法)要求,享受爱心基金补助,现予以公示。
张振伟(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补助金额:17861.16元
戴兴安(民族预科教育学院) 补助金额:5407.75元
张 娟(人事处) 补助金额:6065.55元
候景伟(资源环境学院) 补助金额:1378.28元
王永忠(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补助金额:6659.58元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2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蒋志忠,2061920(内线:6920)
宁夏大学工会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