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纪念“建党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书画、摄影展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9-05 点击数:

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纪念建党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讴歌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峥嵘岁月和丰功伟绩,艺术再现党的光辉历程和长征精神,展现广大师生爱党、爱国、爱校的精神风貌,由校工会、校关工委、美术学院等部门联合举办庆祝“建党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忆峥嵘岁月展美好未来”书画、摄影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类型

(一)书法类作品

(二)绘画类作品

(三)摄影类作品

二、作品主题

围绕“建党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主题,缅怀党的光辉历程,讴歌伟大祖国,弘扬长征精神,回顾我校光荣传统,抒发师生员工爱党、爱国、爱校的真情实感。

作品应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书法作品内容应紧扣“建党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忆峥嵘岁月展美好未来”的主题,绘画、摄影作品也可以改革开放伟大成果、学校建设成果、先进人物等为主题。 

三、作品征集

作品作者须为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学院投稿不低于3幅,党群行政及其他单位投稿不低于1幅,个人投稿不超过2幅。

四、作品要求

(一)书法类作品

1、种类:软笔书法、篆刻作品等;

2、书法作品规格不大于四尺整张,不小于三尺整张,竖式;篆刻不少于六方,其中附1-2方边款,印稿应贴或印于宣纸上,竖式;作品均不需装裱,由组委会统一装裱。

(二)绘画类作品

1、种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素描、漫画等。

2、作品需附简要文字说明。

3、油画作品规格不小于1米*1米,横竖不限;其他绘画作品规格不大于四尺整张、不小于30cm×30cm,竖式。作品装裱不作要求。

(三)摄影类作品

1、摄影作品体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2、新闻纪实作品要求所反映的人和事必须真实,作品允许做必要的后期调整(如对比度、亮度、饱和度等),但不得做任何合成、添加等更改画面的技术处理。

3、内容说明应尽可能详细准确,如作品拍摄的时间、地点,作品中所表现人物的姓名、身份和所表达的创作思想理念。组照作品请按照顺序标明。

4、凡选送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问题,请作者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

5、摄影作品大小不限,自己装裱。

(四)书画、摄影作品展后退还作者本人。

五、评选办法

(一)本次活动将成立组委会

组长:赵利宁

成员:孙宝德 王彦庚 王海文 周 强 陈建丽 刘伯川 刘彦宁

组委会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二)评委人选

邀请学校书法绘画摄影的专家担任评委,组成三个评委小组。

(三)评选奖励

本次活动将从入选展出作品中按照书法、绘画、摄影三类,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颁发证书和奖金。特邀作品不评等次。

一等奖1名,500元/名,二等奖2名,400元/名,三等奖3名,300元/名;组织奖:书法、绘画、摄影各1名,奖金1000元。

(四)本次活动解释权归组委会。

六、报送时间、地点及展出时间、地点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截至2016年9月23日17:00。

(二)各单位或个人请将作品及按要求应附的相关资料送至组委会工作办公室,贺兰山校区综合楼校工会1410室。

联系人:史丽娟 联系电话:2061307

(三)展出时间与地点。计划安排在2016年10月12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美术学院展厅展出。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推荐,组织本单位爱好书画摄影且有一定艺术水平的教职工、学生积极报名参加。

(二)活动成绩将纳入年终优秀分工会的考核当中。

 

 

                                                      校工会 关工委 美术学院

                                                  宣传部 团委 学生处 新闻传播学院

                                                          2016年9月5日